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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五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时间:2017-06-05

  我省五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每月10日、25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每日甘肃网6月4日讯(西部商报记者郭秀睿) 6月2日,记者从交警总队了解到,省公安厅印发《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将采取五项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全省各地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清零”行动,坚持隐患不排查不放过、排查的隐患不治理不放过。

  1.“清零”重点企业和驾驶人的安全隐患。

  2.“清零”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紧盯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重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营运车辆,集中排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满分未处理等安全隐患。

  3.“清零”校车安全隐患。

  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以及超员接送学生的,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叠加处罚”。在学生集中回家、返校的时间、路线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

  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自6月1日起,各地要启动所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省际执法服务站要实行24小时勤务,其他执法服务站点每天勤务不少于6小时。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集中开展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每月10日、25日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开展重点违法整治行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酒驾和涉牌涉证的集中整治行动,暑期至少开展2次“两客一危”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加大违法行为现场查处。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在路面。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实施精准打击。

  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隧道、路口和雨季汛期的安全隐患排查防范,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排查治理,严防责任问题发生。组织排查整改隧道安全隐患,组织排查整改路口安全隐患,组织排查治理汛期道路安全隐患。

  方案明确,各级公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新闻通气会,集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告一批终身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加大企业曝光力度。建立全省营运企业黑名单,加强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营运车辆、运输企业的曝光力度,抓源头,除隐患,倒逼企业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典型案例的剖析力度。发生较大事故以上时,要组织事故深度调查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深度调查,该立案的一律立案,该追究责任的必须追究责任。同时,通过媒体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另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多部门联动,借助信用体系,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强化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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