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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推至甘肃全省

时间:2017-06-16

突破健康保险一般规则最大限度让利消费者

7月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推至全省

  每日甘肃网6月1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自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昨日,记者从甘肃保监局采访了解到,我省将于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实施。

  甘肃保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税优健康险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和补充,主要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经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商业型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剩余的自负医疗费用。记者了解到,税优健康险具体的政策内容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与目前市面销售的传统健康保险产品相比,税优健康险产品有哪些特别之处?甘肃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优健康险产品应用了多项创新突破,最大限度让利于广大群众。首先,它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投保人可以享受个人收入每年2400元税前扣除的政策福利,相当于每个月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3700元。其次,它可以带病投保。已经得病的人员也可以购买税优健康保险,且保险公司不得因既往病史等原因拒保,并保证续保。“不得拒保”的规定突破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一般规则,是保险业主动承担减轻职工医疗负担这一社会责任的重要措施,是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的最大亮点。它的保障程度高,更能体现保险的核心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保障额度高。年度保额20万,终身基本保额80万元,个别公司可以达到120万元;保障范围宽。它突破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对目录外医疗费用支出可以报销80%,有些产品还将靶向治疗和特殊检查的大额医疗费纳入保险责任;保障期限长。基本保障期限为65周岁,最长可到75周岁。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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