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范萌)2017年4月12日下午,南山派出所接群众报称:在南山区海德二道某小区18楼听到有人喊救命,说着火了。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核实后,却未发现火灾警情,遂将房内事主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报警人余某容(女,55岁)因与家人发生争执,便到阳台大声呼叫着火了,寻求路人帮助报警。路人帮其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六台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迅速赶到现场,却发现并无火灾。目前,南山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谎报警情违法人员余某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南山警方温馨提示: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报警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乱报警、报假警。如谎报警情或故意夸大警情性质,造成警力严重浪费,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