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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湖能否游泳将召开听证会 现征集参会人员

时间:2017-04-16

  东江时报讯 记者侯县军近日,市园林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关于召开《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游泳事项听证会的公告。为解决西湖风景名胜区(包括红花湖景区)内游泳问题,市园林管理局即将就《条例》游泳事项召开听证会,即日起至4月27日下午5时前召集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和旁听人员3名。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公告。

  正在公示的《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进行下列破坏水资源和水生态资源的行为:游泳、洗澡、便溺”;此外,该《条例》还规定,“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水域游泳、洗澡、便溺的,将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此次听证会中,市园林局计划召集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其中,反对禁止游泳者5名,支持禁止游泳者5名,其他意向者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人。另外还召集旁听人员3名和新闻媒体2家(每家不超过2人)。

  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有多种,听证会支持与反对意向者主要采取自愿报名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者直接确定为听证会参加人(但不得少于8人);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抽取确定参加人。为保证支持与反对意向者在有意外情况时能满额参加听证会,将按报名顺序另外随机选取各1名意向者作为本次听证会支持与反对意向者的候补人员。听证会参加人中的其他意向者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抽取确定参加人。此外,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西湖风景区管理局聘请。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听证会要求参加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惠州市户籍(或暂住)人员,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听证项目的有关情况,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温馨提醒:

  报名时间27日下午5时截止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报名者,请按报名条件中所提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报名表,可到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lj.huizhou.gov.cn下载)。

  报名方式:

  (一)2017年4月20日至4月27日下午5时前(周六、周日除外),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暂住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到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报名。

  报名地点: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园林风景管理科(惠城区下角南路9号园林大厦一楼)。

  (二)2017年4月20日至4月27日下午5时前(以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暂住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居住证扫描件各1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并在邮件主题中填写“西湖听证”。

  报名邮箱:563533317@qq.com;联系人:曹钟洋;联系电话:0752-2223524;传真:0752-2682502。(侯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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