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汕尾市召开全市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前期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书记胡春华在我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启动全市142个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前期工作。副市长林军作讲话。
会议指出,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是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示范村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德政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实施推进。要高度重视示范村建设各项前期工作,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林军要求:一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切实做好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前期工作。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软硬”齐上阵,示范做表率;要先打基础,抓紧做好贫困村基础设施调查摸底、示范村规划和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一美化”等专项行动。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全市142个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建设新农村示范村,责任在县,重点在镇、村,关键在帮扶单位。各县(市、区)要把示范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落实。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发展规划,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实行领导和部门联系包干抓落实制度,明确整治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镇要履行好直接责任,落实好环境整治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村“两委”和自然村(村民小组)是创建主体,要着力组织发动村民参与示范村创建工作,齐心协力,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口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发挥关键作用,将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纳入帮扶规划,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加快推进贫困村内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工作,切实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三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使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变为村民的自觉行动,共同推进示范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