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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取消“强制公证”未落地 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迅速落实整改 公证由“必选”变“可选”

时间:2017-04-16

  近日,市委实干办收到一名群众投诉,反映司法部已出新规,房产继承、赠与无需办理强制公证,其本人多次致电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该新规何时在肇庆市落地,却得不到明确的答复。

  接到投诉后,经市委实干办督办,市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核查,发现办理窗口确实存在群众反映的“强制公证”情况。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前,房产继承、受遗赠须办理公证,群众办理公证不仅“耗时”而且“花钱”。如今司法部已出新规,房产继承公证由“必选”变为“可选”,为何在该市该项新规还迟迟未能真正落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健全解释说,去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强制公证的联合通知》,目前我省已办理房产继承、受遗赠事项无需“强制公证”这一措施的城市只有广州,而该市于去年6月才开始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在落实取消“强制公证”政策过程中,还存在缺乏场所、设备设施等困难,工作人员对该项新政策正在逐步熟悉的过程,导致取消“强制公证”在该市还没真正落地。

  赵健全表示,接到市民投诉后,该局迅速研究改进措施,落实整改问题,以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为收件准则,立即取消办理房产继承、赠与事项须提交公证书的做法。同时邀请市公证处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律师顾问,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就“不提交继承权公证材料如何审查申请人继承的合法性”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为民办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不过,取消“强制公证”,不等于取消公证。据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保证财产安全,避免纠纷,以下三种情况仍然需要公证:一是遗嘱继承;二是遗赠;三是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其他房产继承、赠与情况,则由市民自由选择是否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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