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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创新开放的“法治保障网”怎么织?

时间:2017-04-18

  □致远

  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日前,珠海市委书记郭元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以法治引领创新和开放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和开放的法治环境,推动珠海在创新中谋求更深度的开放,在开放中促进更高水平的创新。

  多年来,珠海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护航创新和开放发展。先后制定了涉及商事登记、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科技创新促进、人才开发促进等条例,初步形成支持创新、鼓励开放的政策法规体系。率先在全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连续多年在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评价调查中排名前列,行政复议综合改革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政务环境不断优化。设立了全国首家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知识产权法庭和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促成了全国首家内地与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逐步建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和开放,是珠海的优势所在,也是珠海的空间所在。需要指出的是,珠海法治基础总体良好,但要真正实现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珠海创新和开放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未来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创新发展方面,珠海要加快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应有之义;要大力培育创新主体,提升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必要前提。

  开放发展方面,珠海要把握好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格局,就需要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构建起符合国际惯例、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要抢抓港珠澳大桥的建成通车机遇,深化与港澳的合作,也需要推动与港澳合作内容的法定化规范化。

  “法者,治之端也。”当前,珠海正全力实施创新驱动和开放引领两大战略,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法治建设可以进一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构建服务创新和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统筹用好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积极借鉴港澳地区先进的治理经验以及在市场运行方面的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外贸促进、人才引进等法规制度,健全配套政策措施,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和对外开放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增强集聚创新和开放要素的软实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切实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服务,实施“绿色通道”“直通车”举措,让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成为集聚创新和开放要素的重要竞争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筑牢创新和开放发展的基础。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是推动创新、实现开放的前提。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两法衔接”工作,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知识产权法庭、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的职能作用,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

  四是加强高端法律服务,提高对接国内外高端创新和开放资源的能力。重点发展法律、会计、金融等高端服务业,提升珠海涉外、非诉、股权投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对接国内外高端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公正独立的第三人居中裁判作用,深化珠港澳三地法律服务业的交流合作,探索组建服务企业创新驱动法律服务团,为企业走出去和转型升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笔者相信,拥有法治的保驾护航,珠海的营商环境必将越来越好,珠海的创新开放发展道路必将越走越顺,珠海市第八次党代会的美好蓝图必将变成现实。(作者系珠海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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