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有16处古建筑被评为第一批市级历史建筑。近日,河源市第一批历史建筑挂牌仪式在东源县蓝口镇齐坑村司马第举行,为16处历史建筑颁发“身份证”。
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地方的历史建筑反映了这个地方发展的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在一定意义上它是城市历史记忆的符号和城市发展的链条,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保护价值。为进一步加强对河源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文化协调发展,2015年5月,《河源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案》出台,明确了河源市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保护标准、主要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等。
2015年5月份,河源市启动了第一批历史建筑的普查申报和评定工作,其间,河源市对1949年之前建设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但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保护价值,能够反映河源市地域建筑文化特点、建筑样式、工程技术和施工工艺,具有艺术特点和科学研究价值的,著名人物的故居、旧居、纪念地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以及其他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进行了普查,共上报历史建筑30处。经过审议,最终评定了东源县蓝口镇司马第等16处古建筑为河源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其中,古民居9处、古塔2处、祠堂2处、书院2处、寺庙1处。
据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河源市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历史建筑的评定工作,目前,河源市已完成了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对象的普查申报和现场核查工作,接下来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历史建筑的普查、申报、认定、建档、保护等研究工作,可以进一步弘扬和保护河源市优秀传统历史建筑文化,推动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色的美丽乡村,让后人感受到客家传统文化的魅力,看到客家历史建筑的精巧美丽,感受到客家文化的源远流长。
据了解,接下来,河源市将继续加大对历史建筑的普查和申报评定工作的力度,组织力量充分挖掘和继承河源市历史文化遗产,推动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