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积极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让空气更清新、天空更明净。图为市中心城区小东江流域近期天清气朗的景色。 丘立贺 摄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省环境保护厅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4月茂名市空气质量与3月份持平,连续两个月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湛江市;今年1-4月份,茂名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三,比去年同期排名上升了一名。
根据省环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4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8.7%,较去年同期上升0.8个百分点。具体到茂名的数据显示,4月份市中心城区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100%,此前3月份为96.8%;今年1至4月份,茂名市中心城区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比去年同期持平,全省排名相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名。通过对1至4月份六项监测指标的评价浓度进行分析:CO、NO2和PM2.5同比分别下降了8.3%、6.3%和2.6%,SO2、PM10和O3-8h同比略有上升。
据了解,茂名市空气质量之所以能够稳居全省前列,关键在于市委、市政府积极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持之以恒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科学制定应对方案。今年年初,茂名市先后印发了《茂名市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2018年茂名市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等行之有效的方案措施,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茂名市良好空气环境。
二是加大对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治理。根据国家及省的要求,结合市区的发展规划,扩大茂名市城区范围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域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的要求执行,目前《茂名市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的文件已完成前期征求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三是加大对建筑扬尘的管控。由市住建局牵头成立巡查督导组,对市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作进行全天候、不定时巡查,要求建筑单位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
四是加强对移动污染源的管控。交通工具的使用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带来了污染。车辆尾气中的含硫、含氮、颗粒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大。为从根源抓好管控,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联合印发《2018年茂名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方案》,严抓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厉打击作假作弊行为,从车辆年审的源头把控好,杜绝黑烟车在市区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