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南小渭 黄嘉锋)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汕尾建市三十周年。为全面展现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大力弘扬以敢为人先、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改革开放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近日汕尾市发布“广东改革开放藏品”征集公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藏品。
公告指出,征集范围包括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特别是广东、汕尾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征集种类包括文献档案类、影音资料类、文学与艺术作品类、证章牌匾类、票据类、生活用品用具类、生产设备和产品类、与重要任务相关的物品类、华人华侨类,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其他特殊意义的物证;征集方式将以捐赠、收购、借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长期有效。本次藏品及各类资料征集由汕尾市博物馆负责日常工作,海丰县博物馆、陆丰市博物馆、陆河县博物馆协助配合,广大市民可向以上任一博物馆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