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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通过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工作方案

时间:2018-05-17

    5月16日,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等。会议对这些有利于推进该市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作出了部署。

    审议通过了《江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以质量强市建设为抓手 推动高质量发展

    江门市于2017年10月正式获批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为进一步提升江门市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创建工作要求,该市制定了《江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江门市将抓好健全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质量发展规划、打造特色鲜明质量文化、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强化质量宏观管理、大力提升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工程质量、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环境质量、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等创建任务,着力打造建立市级企业质量创新中心或质量创新平台、健全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对标行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城市品质等示范项目,力争2019年底通过广东省的预验收,2020年申请国家验收。

    会议认为,质量强市建设是江门市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会议要求,各市(区)、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创建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清单,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示范项目要结合江门市的重点工作,按照质量强市的创建标准整体推进,争取为全国质量强市创建工作提供可复制、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

    审议通过了《江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有力保障江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和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整体生态化优势充分释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绿色发展,江门市编制了《江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会议指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传统发展观念中走出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要有大局意识,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既要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也要满足城市规划发展等需要,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传达了贯彻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认为,污染源普查有利于摸清江门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有利于精准发力,采取措施补齐短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人员、机构和经费保障,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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