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广东新闻

守护“凤城”绿水青山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成效显著

时间:2018-05-18

群众在“生态检察、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活动中咨询相关法律。

清远市清城区又称“凤城”,洪水中“人凤互救”的传说既体现出“凤城”的悲壮之美,又演绎着清城的美好未来。清城区地处粤北,素有“广州后花园”、粤北“桥头堡”的美誉,清爽迷人的北江从这里通江达海,使其成为一座具有北江文化特色的宜居宜游城市。

近年来,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力公益诉讼,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司法办案,为该区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区三城”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深挖公益诉讼线索▶▷

为国家挽回500多万元经济损失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与环保、森林公安、法制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深挖公益诉讼线索。

2016年初,该院在履行职责时发现一条线索——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区分局对朱某与李某某之间转让土地的行为,存在着征收土地规费怠于履职的问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审查后,依法向清城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清城区分局迅速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市国土资源局经调查研究后,采纳了该院的检察建议,立即向李某某发出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缴费证明完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话,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对其土地性质登记进行更正。

公告期满后,李某某逾期未提出异议,亦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职权对上述土地更正登记,将土地用途更正为原始登记的仓储用地,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打击非法占地堆放污染物▶▷

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获法院支持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时发现,自2015年以来,清远市源润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59.95亩,其中包括耕地18.7亩,用于堆放矿料及废渣,建设永久性建筑,致使8.07亩农用地(含耕地4.94亩)硬底化。

经比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该院确认这宗违法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区分局虽曾对该公司发出过《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对其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并未作进一步处理。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清城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后,该局仍未依法完全履行相关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受侵害。为此,该院于2017年4月25日,依法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获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怠于履行土地卫片查处执法”、“土地违法执法”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其须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公益诉讼人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

建立“两法衔接”长效机制▶▷

显著提升公益保护力度

为了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长效机制,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与环保、公安、水利、农业、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了平台互动、信息共享。

“自从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我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增强了公益保护力度。”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罗少东说道。

目前,该院已在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清城派出所成立“派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在清城区河长办、清城区牛鱼嘴森林公园等部门和场所设立“生态检察联络站”,并聘请联络员8人,有效加强对生态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我们就必须为守护好清远的绿水青山积极作为、充分履职,公益诉讼决不能打法律‘白条’。”该院检察长何富添说道。通过建立“两法衔接”长效机制,目前已依法移送刑事案件4件共4人。

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

鼓励社会各界

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清远北江流域作为珠江水系的源头之一,水资源和森林资源都十分丰富,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维护南粤生态平衡、调节环境功能尤为重要。

近年来,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紧扣“加快绿色发展”工作主线,依法批准逮捕涉及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3件28人,提起公诉28件33人,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担当,有力地震慑了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3月初,被告人李某在清新区龙颈镇街边,以300元的价格向流动商贩收购1只蜂猴(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17年4月初,李某又在清城区东城街道江埗村附近,以500元的价格向当地流动商贩收购了1只猎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带回家饲养。

李某被查获后,该院随即启动快捕、快诉工作程序,最终清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3000元。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该院组织干警广泛深入镇街、村居广场、闹市区,开展“生态检察、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向群众展出宣传栏2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6000多人次。此外,该院还与邮政部门开通“生态检察邮路”,共同发布宣传册、海报、朋友圈广告等60余万份(条),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了解到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

为了鼓励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已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763—3302000,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撰文:李友强 摄影:黎林杰 陈琳

  • 上一篇:清远今年重点完成565公里窄路面拓宽改造
  • 下一篇:清远能否打造成粤东西北“文化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