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获悉,交通运输部和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日前联合发布《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珠江水运推进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珠江水运科学发展、生态发展、集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水运绿色发展成绩显著,绿色水运体系基本建立,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撑沿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方案》强调,要做到规划引领,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创新驱动,示范带动;政府引导,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部省(自治区)间、各省(自治区)间的沟通与合作,统筹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建立健全珠江水运绿色发展体系,形成政府有效推动、企业自觉行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格局。
《方案》还明确了未来3年珠江水运在推动珠江黄金水道绿色发展上六大方面32项的重点任务。
在完善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规划上,要充分发挥水运占地少、排放小、能耗低的优势,扩大珠江水运高等级航道网涵盖范围,依法划定航道保护范围,合理确定港口岸线开发规模与强度。
在加快生态航道建设上,要将生态环保理念和要求贯穿于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全过程,2020年底前,完成1—3个生态航道示范工程建设,完成1—3个航道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在加快绿色港口建设上,要开展绿色港口创建活动,2020年底前,港口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高,与2015年相比,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2%,单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
在推进运输船舶绿色发展方面,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2020年底前,过闸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200载重吨。2020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船舶改造。与2015年相比,珠江水系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7%。
在优化水路运输组织方面,要大力推广珠江三角洲集装箱运输“陆改水”工程,继续实施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北江示范项目,加快推进铁公水和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
在提升绿色水运管理能力上,要完善珠江绿色水运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2020年底前,环保监管机制和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船舶防污染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开展对肇庆港、佛山港等主要港口的环境监测;与2015年相比,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下降65%、20%、30%。
目前,广东云浮、肇庆、佛山、广州内河港等港口的部分码头泊位已开始建设港口岸电设施。其中佛山港33个公用码头122个泊位中有73个泊位建设了岸电供电设施,岸电覆盖率约60%,主要服务集装箱船舶。广州港配备岸电设施的大小泊位共计186个,其中客运、公务、工作船码头基本完成岸电设施全覆盖。
【记者】胡新科
【通讯员】张兵 马格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