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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务人员涨工资进入实施阶段

时间:2018-05-22

  在珠三角众多经济发达城市中,东莞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却排名倒数。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中了解到,从6月份起,全市医务人员期盼已久的“涨工资”将迈入实质性进程,从全市所有社卫机构、8家市属公立医院以及东城医院、横沥医院、中堂医院开始试点,原则上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核定。具体改革将在5月底或6月初正式启动,试点运行到今年12月底。

  东莞成珠三角医疗待遇洼地

  做同样的事,在广州、深圳的待遇却是东莞的两到三倍甚至更多,这是东莞众多医务人员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而其恶果是,多年来,东莞公立医院人才流失严重,高层次人才招不来也留不住,东莞成了珠三角医疗待遇的洼地。

  对于这样的状况,东莞市委、市政府以及东莞市卫生计生局早在想方设法解决。每年东莞“两会”上,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常常就“提高东莞医务人员的待遇”发声。但东莞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到底何时提?怎么提?去年12月20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暖心工程”的最后一站,市卫生计生局局长叶向阳对市人民医院的专家们当场表态,2018年要大幅度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

  5月19日,叶向阳面对媒体记者再次表示:“东莞医护人员薪酬待遇实在与东莞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

  《意见》显示,即将实行的改革将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着力建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建立正常调控机制,逐步实现同岗同酬。

  而《意见》也表明,之所以改革,就是要“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医疗机构薪酬水平,使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与东莞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合理确定薪酬总体水平

  在2017年,广东省将惠州市作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开展了相关工作,而今年将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作为试点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为此,东莞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涛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专责小组,副市长喻丽君任常务副组长,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卫计局、社保局4名局长和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将制定《东莞市公立医院院长薪酬分配与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文件。

  记者看到,《意见》明确,对于社卫机构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部分组成,将“合理确定薪酬总体水平(工资总额),原则上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核定,确保不低于属地镇街(园区)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均薪酬水平”。

  同时,社卫机构将优先把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管理,提高薪酬水平,三年内实现同工同酬;在绩效工资方面,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高于40%,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低于60%。社卫机构可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向临床一线、全科医生岗位、公卫医生岗位、业务骨干、家庭医生团队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为了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意见》提出,社卫机构薪酬制度改革人员经费列入所在镇街(园区)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全面落实投入政策。“因为社卫机构是收支两条线,每个镇街负责各自的社卫机构,压力相对较小,这也是社卫机构薪酬改革率先进行试点的重要原因。”一负责人说。

  高层次人才可“要钱给钱”

  在东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的改革上,《意见》明确,原则上也将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核定,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适应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所有公立医院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与社卫机构不同的是,由于公立医院不同级别有发展差异,三甲医院和镇街医院不可同日而语。因此,《意见》提出,公立医院设定绩效工资总量调控上限,原则上总量不高于调控水平的1.3倍。而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疗服务水平有提高的基础上,总量调控水平可适时调整。

  据介绍,对于高层次人才聚集(市属公立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占本院专业技术人员30%以上、镇街公立医院占25%以上)、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建设的公立医院,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不高于调控水平的5%,累计幅度不高于调控水平的20%。

  对之前因待遇问题难突破、高层次人才难招的情况,《意见》也明确,公立医院内部有分配的自主权,可“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分配方式,鼓励公立医院对属高端人才引进范围且确属个别急需紧缺、贡献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采用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分配方式”。也就是说,今后对于优秀人才,基本上可以要钱给钱。

  《意见》同时表明,力争实现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40%以上,公立医院要推行全面预算和精细化管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节约医院运营成本,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来增加医院合理收入,并通过对人员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等方式腾出空间,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将探索推行院长年薪制

  叶向阳表示,此次改革,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也将同时实施,而且范围将不局限在市属公立医院,试点之后,全市所有公立医院院长都将实施年薪制。日前,广东省卫计委主任段宇飞上线“政府工作话你知”微访谈时,也已透露,今年深圳、珠海、东莞、惠州将探索院长年薪制。

  实际上,早在2015年初,东莞就已传出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的草案,当时的东莞7家市属公立医院院长被指有望率先试点院长年薪制,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是否扩大到全市其他公立医院。东莞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调研之后,卫计部门和医管中心制定了相关草案,草案中年薪最高的是60万元。

  2015年11月,东莞市卫计局对外发布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更是明确指出,东莞市公立医院将试行院长年薪制;2016年3月,东莞市医管中心召开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座谈会也强调,“今年医改的首要目标就是推行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意见》提出,院长的年薪“原则上控制在本院在岗职工人均水平的3倍内,实行年薪制的院长不再参与公立医院的其他分配,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薪酬。院长获得的各类奖励、津贴和教学、科研等收入不计入年薪范围”。

  《意见》明确,实施年薪制后,院长要接受绩效考核,并建立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的薪酬分配与激励约束机制,“未开展院长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医院,不得提高院长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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