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获悉,顺德将加大房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力度,除了对施工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外,当地提出为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今后出现事故的镇(街)主管部门,将被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如果督办后无好转,将依法落实问责措施。
房地产发展快更要管好施工安全
近一年多来,顺德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根据《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顺德区商品房住宅投资251.85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2762.27万平方米,增长20%。其中住宅1771.53万平方米,增长17.6%;此外商品房住宅竣工面积为80.25万平方米,增长48.1%。
特别是公众较为关注的“去库存率”问题,2017年末顺德区商品房待售面积148.55万平方米,下降7.2%,其中住宅54.58万平方米,下降25.4%。
在房地产项目纷纷上马之际,顺德区提出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区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为此,顺德区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排查房屋建筑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地下管廊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飞行”检查等制度,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并严格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严格落实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值得关注的是,顺德区政府此次将“危险性较大工程”列为重点整治项目。首先施工方要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其次,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责任主体立即改正;责任主体未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业整顿,依法实施罚款或逐级提请省厅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全区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该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采取“零容忍”,一经发现,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
此次顺德区提出要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省住建厅将根据佛山市住建局报送的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作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该负责人介绍说,将对发生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利用“互联网+”远程监控起重机操作
除了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外,顺德区还将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首先按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责任单位、项目现场安全监管机构、各镇(街道)局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督办后安全生产形势仍无好转的,将依法落实问责措施。
同时,顺德区还在此次监督过程中创新监管模式。“推广试行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监督执法,鼓励创新监管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率。”上述负责人指出,全区将稳步推进起重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即推进起重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系统、混凝土质量追踪系统、工地实名制、人员到位履职信息监管平台等系统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此外,顺德还将实施信用惩戒处罚违规企业。即对各方责任主体存在施工安全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的记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予以诚信扣分;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的要列入诚信“黑名单”,并逐级提请省住建厅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违法失信企业和注册人员实施信用惩戒。
【记者】尹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