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连州市纪委监委开展门楼微讲堂之监察法宣讲活动。
“我不是党员,也成监察对象了!”清远连州市丰阳镇丰阳村的一名村民小组长在听完监察法宣讲后表示,将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绝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近日,由连州市纪委监委开展的“门楼微讲堂”之监察法宣讲活动走进丰阳镇丰阳村,吸引了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民理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及当地党员前来聆听。活动中,宣讲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监察法制定的重要意义、监察机关的产生和职责权限、监察对象的范围以及谁来监督监察机关等干部群众关心的内容进行讲解。同时,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牢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切实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这是该市学习宣传监察法的一个工作缩影。据介绍,监察法颁布以来,连州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定学习宣传方案,通过“线上宣传+线下宣讲”双轨并进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习宣传监察法。该市依托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廉政短信“四位一体”平台,打造“指尖微课堂”,及时转载、推送监察法系列解读文章,为干部群众随时随地学习交流研讨提供便利,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为创新学习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该市成立了由市、镇(乡)两级纪委业务骨干组成的监察法宣讲团,以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为主要宣讲对象,面向机关单位、镇(乡)、村组、医院、学校、国企等开展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宣讲23场次,教育人数达17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