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2018年河源市粤赣古道保护和修复利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指出,河源市将打造粤赣古道文化之旅品牌。
大力推进粤赣古道相关历史遗存保护修复
《方案》指出,河源市将进一步整合粤赣古道及沿线资源,推动古道保护和修复工作,2018年重点修复粤赣古道东源段、大湖—热水段,总长度约87.48公里(其中东源段约37.39公里、大湖—热水段约50.09公里)。以古道及历史遗存修复、标识系统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为工作重点,助力古道沿线村庄经济发展和精准扶贫,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塑造粤赣古道文化之旅品牌,成为全省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的示范。
《方案》规定,要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做好粤赣古道沿线的古茶亭、古桥、古碑等古道相关历史遗存的保护修复工作,主要包括使用原有材料加固修复、附加临时性的防护设施保障历史遗存安全、清理周边杂草及自然环境等;建立粤赣古道标识系统。按照相关规划设计,做好古道沿线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养护和管理。结合粤赣古道沿线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乡风民俗等文化线索,依托标识系统讲好文化故事、展现河源文化品牌;开展粤赣古道东源段、大湖—热水段沿线设施配套工作,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方案》强调,要开展粤赣古道东源段、大湖—热水段及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察、设计、治理工作,保证古驿道游览线路的通行顺畅及安全;开展地质地貌景观调查和地质科普工作,打造多个地质科普点,丰富文化内容,凸显地质旅游特色,进一步深入挖掘粤赣古道历史文化资源;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古道沿线村庄的规划设计,加强村庄整治,整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村庄的经济发展。
建立粤赣古道历史遗产数据库
《方案》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粤赣古道文化线路相关保护规章制度,制定古道保护与管理办法,编制实施细则。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与传承政策,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立粤赣古道历史遗产数据库系统,按文献类、物质文化遗产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分类录入系统。坚持“专家领衔,组建团队,多方结合,强化现场”的原则,邀请专家指导粤赣古道重点线路的保护修复和活化利用工作。
《方案》强调,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省、市新闻媒体报道和制作画册等方式宣传河源古道,提升河源市粤赣古道知名度,营造粤赣古道开发建设保护氛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古道保护利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社会参与古道保护利用渠道,增强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鼓励多方参与古道保护利用工作。
为确保粤赣古道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推进,《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粤赣古道保护和修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按要求每月报送实施进展,确保工作落实。
此外,《方案》还强调,采用“政府倡导、专业志愿者支撑、部门无私合作和资源共享、社会大众参与”的做法,集中资源,共同发力,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工作合力。在资金方面,《方案》要求,市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2018年省财政用于粤东西北各市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保护和修护利用的资金支持;市、县要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粤赣古道示范段古道修复、标识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