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21日原则通过湛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校核后,湛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面积为689.64平方千米,占湛江市陆域面积5.2%。
据悉,生态保护红线格局分为三个区域,分别是禁止开发区、其他类保护地、科学评估区域。前两个区域为有边界的法定保护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只对其边界进行校核。此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主要针对科学评估区,将其与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矿产资源规划、线性基础设施及工程、城镇乡村居民点、商品林、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等重点规划和重点项目进行衔接,确保红线划定符合湛江市实际。
湛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主要分布在廉江市北部山林水源涵养区、雷州市中部以及沿海周边红树林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划定方案将湛江市重点保护区,如鹤地水库、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湖光岩地质公园、三岭山森林公园、九龙山湿地公园,以及热带雨林及原鸡保护地等纳入红线范围,同时又将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加以严格保护,确保了湛江市生态红线划定既符合技术规范又符合实际情况。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征求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意见和建议,对湛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再次进行修订完善,并及时上报省环保厅与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