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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7月1日起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链改革

时间:2018-06-05

从今年7月1日起,佛山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将通过阳光管理平台,操作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全过程。记者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佛山已正式印发《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链改革,全面深化医保改革,缓解市民看病贵。

佛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供应链改革的首要目标是为了保障医院的药品供应解决短缺药的难题。与此同时,佛山将争取让药品价格降价10%左右,耗材价格降价15%左右。

为统一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法》规定,佛山将搭建起一个平台——佛山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集中采购管理服务平台(简称“阳光管理平台”)。

该阳光管理平台是佛山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管服务平台,对接第三方交易平台、医院HIS系统、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佛山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需求和监管采购交易及使用。

未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阳光管理平台操作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全过程,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最终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完成交易。未经审批,私自线下采购,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列入佛山市医疗机构违规采购“黑名单”。

《办法》同时规范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目录管理,由佛山市人社局会同佛山市卫计局牵头组织编制了《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指导目录》,并结合实际情况赋予公立医疗机构一定的采购灵活性。

例如,上述采购指导目录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可自主采购药品金额不能超过上年度本院实际药品采购总金额的10%(含10%),并在阳光管理平台上备案。如因防治突发传染病等紧急情况,自主采购药品超出上年药品采购金额10%的,应报佛山市社保局(医保中心)审批后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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