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韶关市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改革以来,“马上办”改革已从一种理念到落地生根,至今已完成基础的制度性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记者了解到,当前,韶关市主要采取以下举措来推进“马上办”服务模式改革进程:
实行“审核合一”。即企业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这是韶关市工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改进干部作风,在原有工商登记推行“马上办”模式的基础上,继续压缩流程、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的又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目前,此项改革已在市工商局机关和工业园区分局试行,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将以点带面逐步在各县(市、区)推开。
推行容缺办理。一是设立容缺事项清单,明确规定6种情形,申请人只需承诺在承诺时限内将材料补齐的,登记部门予以核准,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实行“一口清”。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基本具备审批条件,申请事项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缺少非关键性材料或材料存在缺陷、瑕疵的,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容缺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后,登记窗口应对该容缺事项登记在册,指派专人跟踪、催收容缺材料。
提供优质服务。提供预约服务,针对业务类型较为复杂且无法当场办结、同时申请办理的业务数量较多、市政府重点项目或招商引资项目,申请人可提前与登记窗口约定和确认办理登记申请的具体时间,登记人员在约定时间为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预约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应提前1天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设立“业务引导员”,主要负责迎接、引导、分流办事人员,维护办事大厅工作秩序。提供业务咨询、分配业务号,对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审。指导办事人员使用大厅电脑进行网上登记业务申报。
建立保障机制。首先是建立快速纠错机制,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登记等13种情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工商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快速撤销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等企业登记业务,降低窗口工作人员工作风险,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其次是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没有补齐所缺材料,经催促仍未能补齐材料的,登记经办人员按照制度执行容缺登记的免责;经办人因经验不足或不可控客观因素而导致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的免责。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被撤销的案例。
以上举措有力助推了全市“马上办”服务模式改革进程。目前,全市列入参与改革范围的39个部门,全面及时地完成了“马上办”事项的自查申报工作,申报事项总数达993项,申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