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空气质量中山排名全国第三,今年来第二次进入全国前十,前5月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7%。在6月5日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中山市环境监测站的统计数据给“中山好空气”再次“盖章印证”。
近年来,为全面落实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为奋斗目标,推动各项环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优异成绩:PM2.5实现三年连续达标,地表水达到省考核要求;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在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中连续十年评为“优秀”;2017年黄标车淘汰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引领中山朝着绿色经济转型。2018年,中山市环保工作主题为“环保共治年”,该市将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环保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1 新气象
生态文明建设打开中山绿色画卷
盛夏的树木园,梧桐花开得热闹。
近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保绿色行”活动在中山市树木园举行,来自全市环保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企业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近600人参加。作为珠三角老牌宜居城市,中山市近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绿色发展方面作出了多项探索,打开中山宜居之城的绿色画卷,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验。
自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后,中山市成为全省首个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城市,也是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全省首个制定生态补偿政策的地级市。2017年,中山生态补偿投入达1.7亿元,三年累计投入4.14亿元。从2018年起,中山市生态补偿对象增加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其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500元/年·亩、250元/年·亩。
全面实施“河长制”之后,中山水污染防治工作也打开了新的局面。目前,中山建立了以市长为总召集人的水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镇区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强化水质保障工作,中山“河长制”实施挂图作战,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源分析工作。此外,为了推动黑臭水体整治,中山还组建了市长担任总指挥的整治黑臭(未达标)水体工作指挥部,首次实施镇区水环境质量排名。目前,中山对岐江河南区、沙溪、大涌段及其支流开展了综合执法整治工作,落实问题企业整改85家,整治入河排污口59个、砂石场18个,清理养殖场73家,拆除违建项目面积达7.5万平方米,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2 新突破
“一企一策”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据市环境监测站初步统计,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151天,其中优为62天,良为75天,达标率为90.7%,较去年同期上升7.3%。PM10、PM2.5、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评价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7.5%、12.8%、10.3%、16.3%、14.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与去年持平;大气环境综合指数为3.89,比去年同期下降11.8%,是全省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
最新数据表明,中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今年4月20日,中山将全市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目前已完成10台高污染锅炉和7台玻璃窑炉整治,实施最严格禁燃政策,成为全省首批全区域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的地市。为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中山市进一步强化涉VOCs企业生产全过程减排,1-5月已完成整治44家。与此同时,中山市积极协调建设废气治理“共性工厂”,大涌镇瑞达家具厂项目成为全省首个家具行业“共性工厂”项目,是省废气集中治污推广示范先进典型。
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也在持续强化。据统计,今年1-4月,中山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立案7宗,建议处罚金额115万元,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宗,移交公安机关拘留3宗。
根据规划,中山今年内将推进集中供热建设,依法关停热网覆盖范围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下半年,“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启动,年底前有望完成全市300个空气质量微观站点网格化布点建设。
3 新进展
一批“老大难”环保问题获解决
铁腕执法,解决一批突出性、行业性和区域性的环境问题。针对大气污染、餐饮行业、危险化学品、“小散乱污”清理等范畴,中山市于2017年开展了16个专项行动。此外,对重点地段、重点行业和环境敏感区,市环保部门开展了4次专项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完成30项环境风险隐患点整改。通过采取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强有力的手段,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威慑力,去年中山全市现场环境监察出动执法人员61145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6713家次,发出责令整改决定书2292份,实施查封扣押201宗,实施限产、停产7宗。
法治治理,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建设。由市环保局起草的《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举办听证会,是中山市首次由立法起草部门对立法草案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中山市还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修订版),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在土壤防治方面,中山市通过出台《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土十条”),与“气十条”“水十条”共同构筑了中山市全方位的污染防治框架。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中山市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对整改问题实行清单制,实行拉条挂账、办结销号,解决了一批“老大难”环保突出问题:关停阜沙水厂、关闭搬迁10家位于阜沙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企业;关停中山市火力发电有限公司违法煤码头,落实燃料煤陆路运输替代方案;拆除了长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怡景假日酒店贵宾楼;清理了125个饮用水源违法项目;关闭搬迁禁养区内47个畜禽养殖场……
河流有河长守护了,身边的绿地多了,空气质量也有保障了。翻开新的环保篇章,中山将进一步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在铁腕治理水、气、土污染的同时,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以“环保共治年”打开绿色发展新篇章。
■中山环保成绩单
PM2.5实现三年连续达标,地表水达到省考核要求
2014-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空气质量保持在全国前列
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
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中连续十年评为“优秀”
2017年黄标车淘汰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