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文批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海丰县申报的“海丰歌谣”入选,成为汕尾这一批次唯一入选项目。
近年来,该县文化馆在县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将“海丰歌谣”作为本次申报省级非遗名录的重点。同时深入调查走访,积极整理资料、撰写文本和拍摄申报录像。经过层层筛选,“海丰歌谣”成功入选。
“海丰歌谣“是海丰县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之一,影响着海丰人民的信仰生活、心理习俗、价值取向,对研究海丰及周边一带的民俗学具有特殊价值。“海丰歌谣”的成功入选,将极大地提升该县民俗文化品位,进一步促进“海丰歌谣”的传承、挖掘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