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汕头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具体工作怎样安排?在6月6日上午召开的汕头市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蔡礼秋就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蔡礼秋表示,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蔡礼秋表示,汕头市本次普查对象是我市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据蔡礼秋介绍,市政府办公室已于2018年2月印发了《汕头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标志着汕头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启动。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污染源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几个阶段。目前我市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开展清查建库工作,现已完成生活源锅炉的清查工作,工业源、农业源、入河(海)排污口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清查工作正在开展中,将于6月底前完成清查建库工作,为8月份开展全面入户普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