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一台挖掘机在清理新丰江上的水浮莲。经过一个月的集中清漂行动,市区河段的水面漂浮物大大减少。本报记者 高芳芳 摄
记者昨日从河源市水务局获悉,河源市首轮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下称清漂行动)已全部完成。此次清漂行动全市共打捞漂浮物1.82万吨,清理河长3555公里。
据了解,4月底,河源市印发的《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分三个阶段对全市742条河流进行清理,并于5月30日前完成清漂任务,基本实现全市河流水面无成片漂浮物。其中,连平县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4月上旬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为全市清漂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为深入推进河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河流环境质量,构建岭南客家特色的平安绿色生态水系,河源市于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包括东江、韩江、北江)统一组织开展了清漂行动,取得了“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阶段性胜利。
经过一个月的集中清漂行动,市区东江河段的水面漂浮物大大减少,水质环境也得到改善。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人员31077人次,投入挖掘机711台、铲车194辆、运输车1832辆、船只303艘,投入资金1572.8万元,打捞漂浮物1.82万吨,清理河长3555公里。
接下来,市河长办将对此次专项行动“回头看”,不留死角,巩固清漂工作取得的成果,结合市水务局重点工作“每月督导”行动,加强对河流日常巡查和管理,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每年定期组织集中开展两次清漂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