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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证驾驶肇事,要儿子换衣“顶包”被刑拘

时间:2018-06-12

南方日报讯(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刘洪希 陈宏达)6月10日,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被行政拘留5天的小李走出了市拘留所,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5天前,他的父亲李某无证驾驶小轿车连撞两车后,回到家与小李互换衣服,叫小李到现场冒名顶替。随后被坦洲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识破,两人同时被拘留。

据中山交警通报,6月5日6时30分许,坦洲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坦洲镇泰湖路001号灯柱对开路段发生一宗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请求到场处置。

值班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发现事故造成三方车辆受损,无人受伤。其间,一名自称小李的年轻男子说事故是他造成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但在民警询问案发的详细经过时,小李却闪烁其词,神态惊慌。办案民警怀疑事有蹊跷,于是暂扣小李相关证件,并将小李和肇事的蓝色小轿车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看监控录像及走访目击者,办案民警了解到,事故发生后,从肇事的蓝色小轿车驾驶位走出一名穿花衣服的男子,他很快从现场消失。不久后,一名身穿同样衣服的男子又回到了现场,不过到达现场的这名男子,面容、发型似乎均与之前下车的男子不同。

民警要求小李解释相关情况。在证据面前,小李不得不承认替父亲李某顶包的事实,民警随后要求小李联系父亲李某到案接受调查。

经查,李某父子是四川省广安人,现住肇事。父亲李某现年48岁,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小李现年21岁,持C1驾驶证。

据李某交代,当天早上,他无证驾驶小轿车去上班,结果没走多远便因躲避一辆电动车接连撞上了两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事故发生后,李某意识到自己没有驾驶证,可能受到严厉处罚,于是迅速下车,回到家里与儿子小李互换衣服,并要求小李冒名顶替。没想到被办案民警当场识破。

当天,坦洲交警大队以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等违法行为对小李处行政拘留5天,以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对李某处行政拘留15天。

在此,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叫人顶包,否则像李某一样,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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