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立法保护研讨会在江门召开,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齐聚江门,探讨做好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工作。
会议旨在整合全国各地文化遗产研究力量,增强国内相关城市之间的合作交流,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做好海丝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工作。
海丝文化遗产立法保护研讨会在江门举行。戴惠甜 摄
会议由国家文物局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文物局承办。国家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玉才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陆琼主持会议。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阎平,广东省文物局局长龙家有,江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惠红等为研讨会致辞。
顾玉才介绍,自2012年海丝文化遗产列入我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以来,江门、北海、广州、漳州、泉州、南京、宁波、福州、莆田等9个城市已出台了海丝遗产保护地方性立法。顾玉才强调,要按照立法工作程序不断完善文物法律体系,要加强立法工作指导,进一步总结吸纳各地的有益探索和经验做法。
龙家有在发言中指出,文化遗产保护有政府保护(最大责任)、社会保护、技术保护、法制保护等四大重点,法制保护是一切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江门在海丝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值得肯定。
周惠红强调,推进文物保护是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兴盛的重要方式。今年,江门将把《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从政府规章上升为法律条例。
当天,《文物保护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和《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送审稿)专题讨论会也在江门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