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贺欢 通讯员/黄志坚)日前,清新区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由清新区民政局、公安局清新分局联合印发的《清远市清新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协作小组。
记者获悉,从今年5月底开始至12月31日,清新在全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将通过摸底调查、设立举报和信息收集平台、依法查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广泛开展执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等措施,重拳打击辖区内的非法社会组织。
该行动将主要打击整治两大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非法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法政府组织。
此次专项行动还重点打击整治以下6种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打着“粤港澳大湾区”旗号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特别是打着弘扬“传统文化”、“养生修炼”等旗号,传递社会负能量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广东”、“粤北”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或者侵害老年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机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