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黄剑琴)今年汛期将至, 6月12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城镇老楼危楼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严防房屋坍塌毁损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工作安排,汛期前,全市将对各类房屋的安全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近年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开展全面自查,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项目和岗位,做到不漏一栋、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重要区域、薄弱部位和整体危旧房屋的排查整治,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加强对易积水区域的防范,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排查中,对疑似危险房屋要立即组织安全鉴定,摸清危房准确数量,制订危房整治计划,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对需要进行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房屋,要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另外,《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支持作用,保障依法实施应急维修。要进一步完善老楼危楼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房屋安全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