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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新建中小学须配备午餐午休设施

时间:2018-06-14

  非寄宿制中小学校不提供午餐午休引发一系列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下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提出从今年起到2020年,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这意味着,深圳中小学生的午餐午休将正式回归校园,广大家长将从根本上消除后顾之忧。

  根据《意见》,2018年全市6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19年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20年9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必须配备相应午餐午休设施

  供餐能力不足,是目前中小学校难以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有关问题,《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学校自行供餐、完善社会配餐等多种方式来解决校内供餐问题。

  根据《意见》,目前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学校场地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将食堂扩容到能够满足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的规模。学校可根据场地条件安排学生在食堂或教室用餐,在教室用餐的学校可在教学楼安装送餐电梯。

  暂时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局将制定社会配餐标准,保证饭菜质量。学生午餐价格由学校、学生监护人和供餐方协商确定,原则上费用由家长负担。

  《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学校规划和新建学校配置,全市新建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午餐午休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

  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优先保障小一学生午休条件

  为满足在校中小学生的午休需求,《意见》提出,挖掘校内午休潜力,非寄宿制学校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鼓励教室配备空调和使用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并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改善学生午休条件。

  《意见》同时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和征求家长意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充分而利用现有资源,安排多种午休方式,实施分年级午休管理机制,条件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特别优先保障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午休条件。

  《意见》同时提出了完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的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多方参与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完善解决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报酬等。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的各个环节,探索学生参与午餐午休自我管理,推动五至九年级学生以值日生形式参与午餐配送、分配、餐后清洁等服务管理及午休秩序维持工作。

  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培育发展午托服务产业

  《意见》也提出进一步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大力培育发展午托服务相关产业的具体措施。

  根据《意见》,深圳将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从事营利性的校外午托经营活动。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午托机构。鼓励街道、社区充分利用活动场地为中小学生提供午托服务,市区有关部门将加强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监管。

  同时,结合全市产业政策,深圳将重点培育一批社会配餐企业、智能烹饪研发生产企业、多功能可调节学生桌椅研发生产企业、专业午托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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