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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禅城开出建区以来最大违法排污罚单

时间:2018-06-14

6月13日,佛山市禅城区环保局对佛山市禅城区格宏泡沫回收厂(下简称“泡沫回收厂”)送达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厂处以80.57万元罚款。这是自禅城建区以来,禅城区环保部门开出最大的一张罚单。

企业废气粉尘未经环保处理直排大气

据介绍,佛山市禅城区格宏泡沫回收厂位于禅城张槎街道莲塘村,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今年4月份,禅城张槎环境执法人员发现该泡沫回收厂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于今年3月初正式投入废旧泡沫加工生产。

该厂未配套任何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在加工废旧泡沫过程中破碎、挤压工序产生废气、粉尘未经任何收集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环境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传唤当事人作进一步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禅城区环保部门认定当事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该区环保部门拟对其处以80.57万元的罚款。

6月13日,禅城区环保局把听证告知书送达泡沫回收厂,在环境执法人员宣读听证告知书的内容后,企业负责人当场签收了处罚文书,并表示将配合环保部门积极进行整改。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最高可罚100万

禅城区环保局表示,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处罚金额上不封顶。

“该企业工艺简单,现场环境恶劣,未配套治理设施,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大,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禅城区环保局副局长冯凯鸿说,“在环保法律法规未修订之前,环保部门对这一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较弱,起不到震慑作用。随着2015年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环保部门处罚的力度得到很大程度的加强。”

他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金额与项目的投资额挂钩,上不封顶。而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则可能面临最高100万的罚款。

“今天我们对这家企业送达超过80万处罚金额的听证告知书,是我们禅城建区以来最大金额的罚单。”冯凯鸿说,禅城区环保部门想借此向市民和企业传递更多环保信息,希望企业主守法经营,“我们禅城区环保部门一定会按照上级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边督边改,主动出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了解,今年以来,禅城区、镇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1至5月份全区已作出处罚决定书金额300多万,是去年同期的3倍,拟作出处罚决定的金额也有200多万。

【记者】李晓莉

【通讯员】林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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