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门市委批准,江门市纪委监委对江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和经济纠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参与赌博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犯罪。
姚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法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江门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审议并报江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姚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