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钟荐轩)去年,中山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0件104人(包括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123人。熟人作案占比高达66%,14周岁以下被害人占42%,被害人中54人是在校学生,占比近半……
6月14日上午,一场名为“守护花开”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项行动在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正式启动,活动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中山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普法办、团市委、市妇联举办,这也标志着中山市以“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工作全面展开。
熟人作案占66%,网友性侵占比最高
启动仪式上,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7年中山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详细分析了2017年中山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熟人作案居多
熟人作案占66%,其中未成年人遭网友性侵的案件更占熟人性侵案件的45%以上,且有八成为强奸犯罪,危害严重。
如:未成年人小琪(化名)在网络聊天时向对方发送自己的裸照,后被两名网友以裸照要挟,逼迫见面后多次对其实施强奸。
(二)案犯多次作案率高
惯犯率和再犯率高。案犯实施性侵2人次及以上的有23件,占比约26%。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如果未能及时发现性侵苗头并报案维权,会纵容案犯故技重施,导致危害后果发展蔓延。
(三)特殊群体性侵现象需引起关注
性侵犯罪的作案人中,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居多,应引起重视。
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期并且性早熟,当性好奇心得不到正确疏导时,容易侵害比自己年幼的幼女;一些老年人因丧偶、未娶或性伴侣缺位等原因,性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以身试法,群众也容易将老年人放入“安全名单”而疏于防范;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正处于青壮年时期,某些未婚或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人员,为满足性欲铤而走险。
(四)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是遭受性侵的高风险人群
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中,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占89%,这类人群容易对老乡、同事、朋友等能获取安全感和认同感的群体不设防,极易落入性侵者圈套。
如: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一件“打拐”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深夜时段利用快手、探探等手机社交软件,物色沉迷“网红”的外来务工二、三代少女,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后,以外出旅游、介绍工作、“捞快钱”为名,将其从中山市及周边地区拐卖至外地强迫卖淫,影响恶劣。
(五)被害人年龄呈低龄化趋势
在去年所有遭受性侵的被害人中,在校学生人数达到了54人,占比43.9%。14周岁以下的被害人占比达46%,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3周岁。在猥亵类案件中,12周岁以下的儿童占比更高达70%。
幼童不谙世事,性自我防卫意识和能力较弱,加之熟人作案,只要稍加哄骗、利诱,无法认识自己已受性侵害,即使朦胧认识到,也囿于语言表达等因素,而无法让他人知晓。
(六)男童遭受性侵案件时有发生
虽然性侵对象以女性为主,但男性未成年人遭性侵现象仍有发生,且性侵害对未成年男童的心理危害极大。
因此,未成年男性性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去年全年中山市检察机关共办理3件男童遭陌生人欺骗后带至别处猥亵的案件。
(七)性侵手段向综合化发展
性侵手段从以往单纯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向综合运用强制与哄骗、利诱及其他手段发展,该特征在中低龄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中尤为突出。
(八)娱乐场所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频发
全年共有6件案件系被害人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玩乐时遭陌生人性侵。娱乐场所人员相对复杂,未成年人遭遇危险后自救成功率低。
如:15岁少女小苑(化名)与朋友到酒吧喝酒期间,遭陌生人搭讪、劝酒,后在处于醉酒、无力反抗之际,被该陌生人强行拉入酒吧厕所内强奸,虽然小苑曾经反抗、求救但均未能成功。
推进防性侵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厂区
据介绍,2017年中山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占全部未成年人被害案件约八成,涉及的罪名包括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迫、组织卖淫罪、拐卖妇女罪等,开展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刻不容缓。
据悉,本次启动的“守护花开”专项行动将持续到年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相关办案机制,探索建立遭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制度和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从业限制机制。二是全面开展“一校一课堂”防性侵教育活动。引进专业的防性侵教案,成立由各学校德育教师为主,检察官、律师、各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志愿者共同参与的讲师团,在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三是深入流动青少年及其家长聚集地,开展防性侵专题普法“进社区、进镇区、进厂区”活动。四是积极开展防性侵主题教育比赛活动。面向全市小学生开展主题黑板报设计大赛,面向中学生开展主题填词歌唱大赛,并在今年的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中增加防性侵教育专题。五是创作一系列防性侵宣教资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努力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性侵宣教氛围。
当日活动中,成都大学教授胡珍应邀作题为《青少儿的性心理发育与性教育》的讲座,全市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各镇区德育专干、幼教专干,律师、社工及志愿者代表共六百多人参加了活动。
检察官说:
目前,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不易被发现、犯罪成本较低等因素,均促使了性侵案件的多发。除此以外,防性侵教育的相对滞后、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相关机制的欠缺,也是催生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对此,中山市检察机关建议:各部门要形成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探索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从业限制机制,努力保护救助遭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防性侵自护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证据保全意识,充实相关法律知识、生理卫生健康常识等;深入外来人员聚集的重点社(镇)区、厂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性侵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性安全意识,形成全社关爱未成年人权益的健康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