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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企感受减税“大礼包”的“温度”与“力度”

时间:2018-06-16

  “5月份以来,我们一共开出7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由原来17%降到16%,可以少计提销项税额99680元,减税效果很明显。”昨天,深圳市乐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郑凌志,拿起一叠增值税新税率发票,兴奋地对记者说。

  郑凌志所说的减税效果,源自5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改革新政。在此前的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出将17%、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三项改革政策措施。这一新政策从5月1日实施以来,深圳税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政策平稳落地,切实把改革红利不打折扣地送到纳税户手中,降低了企业税负,增强了企业投资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虽然只是1个百分点的下降,但对我们来说绝对是重大利好,国家的好政策让我们感到温暖。”深圳市中通吉物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海艳难掩兴奋:“今年一季度,我们公司共缴纳约244.2万元税款,现在税率降到10%,一年下来,预计能减少税款260万元。”

  对于此次税率调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税务学教授院薛刚认为,这是我国从1994年实施增值税以来第一次降低标准税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方面,可明显提高我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企业法人是税收负担的主体,增值税是税收规模的最大来源,税率下降能够促进我国税制结构优化,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除了感受到国家新政的“温度”,深圳企业还感受到政策的“力度”。此次新政策还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分别由50万元、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同时,2018年12月31日前,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意味着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给了纳税人更多的主动权。”深圳思迈特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学斌博士告诉记者:“小型工商企业由原来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余额缴纳增值税,现在改为按3%的简易计税方式缴税,这个力度确实不小。”

  以壹生科(深圳)有限公司为例。这家公司主要从事细胞培养及相关原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6年5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行业特殊,该公司主要原材料很难获取进项,导致税负率一直较高,2017年缴纳增值税60万元。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该公司将按简易计税方式缴税,不仅申报纳税更加便捷,而且减税效果极佳,单是今年就预计减税45万元,同比减负达75%。

  “为了把这此改革的‘大礼包’及时有效地送到纳税人手中,我们从宣传辅导、政策调整、系统调整、征管措施等各方面同时发力,可以说做足了准备。”深圳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李伟介绍说,深圳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发票新系统和核心征管系统的升级,摸底全市年销售额500万以下的一般纳税人税负情况,并在各主要办税服务厅开通“深化增值税改革咨询专窗”,多渠道宣传新政内容,分类、分行业开展培训辅导,确保所有纳税人“改革措施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现在,随着新政策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感受到减税降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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