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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东莞市职称评审今日起申报

时间:2018-07-23

  要评职称的东莞市民请注意,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2018年度东莞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开始,报名者今天起开始申报,评审工作将在12月上旬完成。

  设评委会的系列(专业)由东莞评审

  根据东莞市职称评选细则,设有评委会专业的评审材料由东莞市受理并评审,未组建评委会专业的评审材料由东莞市审核同意后委托省直或邻近市对口专业评委会评审。

  其中,由东莞市评审的职称包括建筑、路桥、测绘、机电、电子、电力、轻化、水利、林业、农艺、兽医、图书资料文博、群众文化、档案、中专教师15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职称。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发文通知。体育教练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体育局安排。高校、自主评审试点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政策和评审安排推进。

  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推进。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推进。

  而委托评审的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则可以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今天起至9月1日进行申报

  按照要求,申请由东莞市评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7月23日至9月1日期间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专教师登录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仅进行网上申报但没有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起,到市局办理委托评审职称材料审核业务需通过“东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或“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提前预约取号,未经预约取号前来办理的将不予审核。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人需按不同学历、资历条件进行申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及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交至少2篇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由东莞市评审的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交至少2篇可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可在其他刊号的刊物上(不)发表的论文。未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作统一要求。

  专家则将根据国家、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省各职称资格条件文件,按照不同比例要求,采取书面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将在12月上旬完成。

  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在同等条件下,广东省对口援疆援藏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将获得用人单位优先推荐评审。援助时间1年以上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间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其所取得资格证书与广东省职称证书同等对待。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07〕197号文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提供虚假材料将列入失信档案

  此次职称评审设置严格的审核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同时,主管部门和职称申报点将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对于不符合评审条件、没有使用规定表格、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或程序报送、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及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况不予受理。

  此外,主管部门和职称申报点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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