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环评报批手续就开始投入生产,蓬江区荷塘镇两纸箱厂被责令停止生产,并拟各罚款20万元。
7月5日,我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0批第44号转办件,有群众举报,蓬江区荷塘镇为民闲步村的富方纸箱厂、荷塘镇三丫沙滘村的嘉荣印刷厂,没有取得环评手续,污水直排水沟。收到交办案件后,我市迅速组织调查处理,抓紧开展查处和落实整改,经核查,此案属实。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经查,群众举报所反映的“富方纸箱厂”“嘉荣印刷厂”,经核实分别为江门市蓬江区富邦纸箱加工厂、黄倩如经营的纸箱厂,均从事纸箱印刷加工。检查时,都处于正在生产状态,未发现废水直排情况,但经核实,两家厂均未取得环评报批手续。
蓬江区环境环保局已对两家厂的印刷设备进行了查封,发出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对其需配套的环境保护治理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拟对两厂各罚款20万元。
下一步,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将定期对该处进行后续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由地方纪委监委对出租人和村委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