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良琼) 日前,汕尾市政府印发《关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市城区公交车的通告》,汕尾于7月19日正式启动实行城区特殊群体人员可优惠乘坐城区公交车这一惠民政策。老年人现役军人等可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
《通告》指出,为改善汕尾民生福祉,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残传统美德,创建文明、和谐、幸福汕尾,市政府决定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残疾人、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市属和市城区属中小学生(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技工,以下简称“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乘坐城区公交车实行优惠政策。
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残疾人、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限户籍,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中小学生乘坐公交车享受5折优惠。老年人、残疾人以及中小学生凭相应乘车优惠卡按规定享受优惠;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按规定享受优惠。乘车优惠卡可前往市区红海中路汕尾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教育局旁)办理。咨询电话是0660-327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