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将执行最严提取政策?异地购房或离职不能提取公积金?7月25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引起了很多网友关注。
25日晚上,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市公积金中心)回应:近年来,中山不断规范公积金提取政策。此前颁布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文件,仅为规范公积金提取情形,而当中很多政策中山早已经在实施。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暂停办理异地提取,对于在中山的缴存职工,仍可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并办理公积金提取。
广州、中山政策对比
笔者了解到,此次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的主要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
1、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规定,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3、对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
4、实施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行为。对已套取资金的,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贷款资格,直到其将套取金额全额退回5年后方可恢复。
市公积金中心回应,上述4个条款中,第3条未在中山执行,而第1条在细则上有所不同。中山具体做法是,今年3月26日中山出台的政策,增设对同一套房产多次交易提取的次数进行限制,同一套房产一年内只能以一次房产交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