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贺欢 通讯员/胡艺仪)7月26日,记者从清新区获悉,为了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清新区对举报扫黑除恶的行为,最高奖励20万元。
据了解,此次奖励对象为向清新区扫黑除恶办或政法机关举报本区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符合奖励标准,属区扫黑除恶办奖励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胞、华侨)或外籍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奖励标准,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且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00至20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区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经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抓获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发放奖金。
举办办法:
举报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
(一)来信请寄至清远市清新区政府机关办公楼3号楼421室清新区扫黑除恶办公室,邮政编码是511800。
(二)来访请到清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新区政府机关办公楼3号楼421室)。
(三)公开举报电话: 0763-5838623。
(四)清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qxshce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