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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安全:珠海食药监局对全市药品开展专项检查

时间:2018-07-31

近日,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切,排查风险,7月28日,珠海市食药监局组织召开药品、医疗器械风险研判分析会,决定从7月30日起,组织开展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组织专家力量对全市药品、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

要求企业严把质量关

会议强调,各药械生产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国家、省、市领导关于疫苗案件的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质量管理要求,把好从原料审核到出厂检验各环节、全过程每一道关,守牢质量生命线,远离安全高压线。

组织专家开展拉网式排查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于7月30日起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行动将依托全市食药监系统GMP检查员和医药领域专家力量,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对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药品、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

未发现使用涉事“问题疫苗”

据悉,珠海市没有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储存、配送企业,仅有一家疫苗采购供应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54家具备防疫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

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发生后,全市各级食药监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截至7月27日,已完成相关单位检查100%全覆盖,全市均未发现使用涉事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和武汉生物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7050-2);对现有部分长春长生生物生产的其他批次狂犬疫苗均已全部封存,暂停使用。

【来源】珠江晚报

【记者】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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