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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观察眼|围龙屋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时间:2017-04-12

  事件

  近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和市文广新、住建、法制、城乡规划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到兴宁市、梅县区开展《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听取基层单位、业主代表的意见建议。目前,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

  点评:梅州市2015年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后,出台第一部法律是“小立法法”《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是梅州市出台的首部地方实体法。《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围龙屋保护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梅州素有“世界客都”之称,围龙屋是客家文化的重要象征。作为中国五大传统民居建筑之一,围龙屋集中反映了客家历史文化内涵,概括了客家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特征,被众多国内外专家誉为东方璀璨明珠、世界上的民居建筑奇葩、一部读不完的百科全书。

  梅州拥有数量众多的围龙屋,据了解,2009年梅州启动客家围龙屋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各县(市、区)累计上报围龙屋6000多座。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围龙屋遭到了严重破坏,许多围龙屋或因年久失修失去往日的光彩,或被现代建筑覆盖。

  近年来,梅州市也曾通过评选“十大客家古民居”等活动,或是结合旅游开发等形式来保护和开发围龙屋,但这适用的范围毕竟少数。南方舆情认为,《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将围龙屋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围龙屋的保护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物质和精神建设皆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文化功能和精神需求解决得好的城市,能反过来提高整个城市的生活品质。从这个角度讲,梅州的围龙屋和传统民居,不仅不是负担,还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承载着一个民族记忆的传统古建筑不应该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保护客家古民居围龙屋刻不容缓。以法律形式规范保护行为,是可行之策,通过立法,激发各界人士保护、利用、开发客家围龙屋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氛围。此外,南方舆情认为,围龙屋的保护不可一概而论,对于历史价值高的围龙屋应重点保护,并通过各种形式挖掘其价值。

  南方日报记者 张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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