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峰)跟随绿色节能建筑工作的发展,行业嘉奖机制也逐步得到确立。日前,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惠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明确了示范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奖励资金额度,规范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并将于本月15日正式实施。
记者注意到,《办法》针对成功申请的示范项目将根据节能实际投资情况,在投资额度的15%范围内进行奖励。“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对于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意识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了,但是品质和研发水平还不强,有待进一步提高。”市住建局总建筑师游京樊表示,随着嘉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建筑行业企业将是一个助力,有望推动行业水平的有效提高。
什么项目可以申请?建筑企业和项目均可申请
2017年下半年,结合绿色建筑工作的推进,惠州发布《惠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针对优质项目进行嘉奖以推动绿色建筑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华润大学等一批绿色建筑示范性项目的认证和嘉奖,行业对绿色建筑的参与热情也不断高涨。
今年以来,惠州市住建局已完成6批次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新增绿色建筑项目面积也超过800万平方米,已远超去年全年规模。在分析工作迅速推进的原因时,奖励机制的建立备受关注。
为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工作的机制,《办法》出台成为关键。“设置专项资金奖励,以及行业示范性项目的荣誉,对于行业企业而言是有着较大的吸引力的。”中建集团某项目施工负责人介绍。
根据《办法》可注意到,该专项资金有效体现着行业示范性。“专项资金将用于重点项目补助、示范项目奖励、示范企业奖励、其他节能项目补助以及相关管理的工作经费。”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专项资金以“总量控制、择优分配、事后奖补”为原则,专款专用,且用到点子上。
怎样能获得奖励?《办法》指出,重点项目为国家、省、市部署的建筑节能重点项目,将进行全额补助,补助内容包括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以及能耗监测平台建设项目及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不单是政府项目,为进一步刺激企业的积极性,《办法》指出,建筑企业及其在建的项目可以申请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只要项目节能效果良好,且对惠州绿色节能工作的开展具有示范性意义,不问出处,只看效果。”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