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17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和该年度十大典型行政案例。2017年,全市行政案件实现了100%的集中管辖、99%的跨区管辖。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权利救济实现“零障碍”,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价值得到彰显。
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
报告显示,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135宗,同比增长12.6%,创历史新高。其中审结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4691宗,截至年底,因部分案件还处于上诉期内或二审审理程序中,全年生效案件为2932宗,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89宗,败诉率为6.4%,近3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次大幅增加。2017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6人次,相较于2016年的139人次增长48.2%;涉及案件521宗,占已审结行政诉讼案件的11.1%。其中行政机关正职出庭34人次,同比增长30.8%,涉及行政案件109宗。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表明行政机关对出庭应诉工作日益重视,“告官不见官”现象进一步得到改善。然而,少数行政机关未按法律规定进行举证和答辩;部分出庭人员庭前准备不足;一些出庭人员庭审应对能力不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据介绍,2017年深圳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类型多元,除了以市场监管、公安、规划国土、住房建设等部门为被告的传统案件类型外,出现了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考试院等为被告的案件,如深圳中院审结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行政处理决定案件,这是深圳市审结的首宗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结合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还出现了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案件、行政协议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新类型案件。
例如,盐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诉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不履行生态线内用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各省市50余名检察官旁听庭审,法院当庭宣判被告败诉,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该判决一审生效。该案裁判对行政机关重视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积极履行职责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存在当事人滥诉现象
报告还总结了该年度行政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深圳两级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滥诉现象一定范围内存在。如盐田法院新收市场打假类行政案件621宗,其中王某三兄弟共起诉219宗,刘某起诉85宗,陈某起诉74宗,袁某起诉57宗。
还有部分当事人因某一项行政纠纷,分别对不同行政机关提起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等多项诉讼,甚至基于每次诉讼再向行政机关要求公开该诉讼案件中被告购买律师服务的信息,然后针对被告的信息答复再提起行政诉讼,导致循环诉讼。如邹某提起一审诉讼案件34宗,高某提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宗。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类现象的存在,大大增加司法成本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成本,公共资源一定程度上被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