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落户种业小镇最高可获2000万元人民币奖励。日前,《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广州种业小镇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看到,此次实施细则明确了种业小镇发展扶持办法的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等诸多关键性问题,市民在今年8月19日前都可登陆南沙区政府官网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总部企业奖方面,总部企业落户种业小镇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于已在广州种业小镇内落户的种业企业,则可以申请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提升能级奖、办公用房补贴奖等其它总部企业奖励。经过认定的总部型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其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的奖励。
在落户奖方面,落户种业小镇除总部企业外的其它类型企业最高可奖励500万元。上一年度全球种业品牌排前十,且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新落户种业小镇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在提升能级及上市奖方面,首次被认定为全球种业品牌前十名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于首次被认定为全国种业品牌排名前十的企业,也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在人才扶持方面,对于经过认定的骨干人才,参照其上年度对于南沙新区(自贸区)发展的贡献,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奖励金为个人经济贡献的40%,上不封顶。对于经过认定的高管人才,奖励额最高为其上年度个人经济贡献的60%。
记者了解到,实施细则还对种业小镇内的科技创新进行大力扶持,规定了奖励的条件和额度等细节问题。其中,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配套;在新品种审定上,通过国家级新品种审定的,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通过广东省省级新品种审定的,每个品种给予30万元奖励。
【记者】宾红霞
【校对】冯志坚
【通讯员】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