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2018年深圳市黑臭水体流域涉水工业污染源专项交叉执法行动”动员会在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会议室召开。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市法制办关于“双随机”执法模式下执法人员跨区域执法正当性的相关意见》的要求,深圳市环保专项执法“利剑二号”行动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黑臭水体流域涉水工业污染源专项交叉执法行动,将“利剑行动”向纵深推进。
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许化在动员大会上宣布,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时间是10月10日至25日,执法行动的对象是当前全市32段重度黑臭水体、轻度黑臭水体流域内及周边可能对水质造成影响的各类涉水工业污染源和散乱污企业。其中,32段重度黑臭水体集中分布在5个区,宝安区18段,龙岗区6段,龙华区3段,光明区3段,坪山区2段,涉及茅洲河、珠江口、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流域。辖区内可能会造成黑臭水体的污染源企业共有355家。
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东深水源办和全市各区(新区)分别成立执法组,在市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统一开展行动。“通过严厉查处涉水工业污染源和散乱污企业超标排污、偷排直排、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整改提升一批的效果,确保涉水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杜绝涉水工业污染源和散乱污企业偷排直排等非法排污发生,进一步推动环境根本性好转。”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曾庆郁说。
曾庆郁介绍,各执法小组将对企业的生产情况,废水收集管网情况,厂区雨污管网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水处理加药运行情况,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另外,该行动还成立了由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派遣的专业环保专家组,负责各区(新区)级执法人员对列入《全市各区黑臭水体涉水工业污染源名单》企业及周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方面咨询和评估等工作。
近期,在生态环境部对今年1—8月全国环境执法工作的通报中,深圳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金额排名第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第五,新环保法规定的各项配套措施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