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历史违建有机会‘转正’。”“设立30亿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工商业用电资助5.5分/千瓦时,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资助8.5分/千瓦时。”
近日出炉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重点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并公布了《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及《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等举措。
两类历史违建有机会“转正”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10月10日正式实施。该办法适用于产业类历史违建和公配类历史违建,采取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拆除或者没收等措施,用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公共配套。
《处理办法》表明,对于非法占用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占用基本农田、占用规划高速路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历史违建,予以依法拆除没收,若建设行为发生在土地用途依法确定前,则依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对于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处理办法》显示,不予转为商品性质。对于产业类历史违建,则既可先确认为非商品性质再转为商品性质,也可一步到位确认为商品性质。其中,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需依照市场评估地价的50%补缴地价,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需补缴全额市场评估地价后方可办理商品性质。
设30亿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
《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共有8项,用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营造良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首先,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再贴现融资额度。财政支持方面,深圳市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为3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设立初始规模为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扩大再贴现融资额度方面,深圳市设立首期20亿元的专项再贴现额度,再贴现优先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扩大“微票通”试点白名单;加快推出“科票通”“绿票通”,更好地支持科技、绿色小微企业发展。
其次,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500万元以下、1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政策”鼓励银行对辖内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轻易抽贷、断贷;此外,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对银行向该市小微企业发放的无还本续贷贷款。
最后,《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等新型债券,以及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各类创新型融资工具,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体系。
两类企业将享受用电资助
《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意在减轻深圳市实体经济企业负担。资助分两部分,工商业用电资助5.5分/千瓦时,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资助8.5分/千瓦时。资助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实施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暂行办法》针对的是实际用电企业(即终端用电户)。受益主体须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用电,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三家供电企业缴交电费并符合《暂行办法》其他规定要求的深圳市企业。
主体类别上,工商业用电资助受益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限额以上物流企业;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资助,受益主体为部分或全部增加值纳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受益主体如果既符合资助第一部分的规定,又符合资助第二部分的规定,两部分资助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