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是影响我市大气质量的一项重点污染源。为压实基层责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9月以来,我市连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行动。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城综局等部门组成9个督导组,分别赴各个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要求基层落实防治责任,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据统计,9月25日至9月30日,专项督导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7人次,现场发现并处理露天焚烧点93个,工地扬尘点8个。其中,发现高要区26个焚烧点,多发点为金渡镇、禄步镇;发现端州区24个焚烧点,多发点为江滨三路,睦岗街道;发现四会市10个焚烧点,多发点为贞山街道;发现德庆县10个焚烧点,多发点为播植镇,武垄镇;发现广宁县9个焚烧点,多发点为石涧镇;发现鼎湖区7个焚烧点,多发点为坑口街道,桂城街道;发现怀集县4个焚烧点,多发点为宾亨镇;发现肇庆高新区2个焚烧点,封开县1个焚烧点。
按照落实一线工作法的要求,督导组连续工作,督查至各县(市、区)的村一级,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通知镇级挂村领导到场核实、纠正、检讨、表态。根据现场反馈,部分乡镇态度回避,执行落实有待加强,整体未形成长效机制,工作较被动。
除焚烧秸秆,督导组还在现场发现多起城乡居民露天焚烧生活垃圾,部分企业焚烧工业废料的情况,存在明显的环境隐患,督导组现场叫停,并对居民及企业进行教育。
据悉,为推进秸秆焚烧综合整治工作,我市制定了专门的奖惩考核方案。在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整治期间,村级奖补资金实行百分制排名奖惩制度。对秸秆焚烧整治不到位的村委实施扣分,并按专项整治其结束后最终剩余分数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