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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向全国招306名公办教师

时间:2018-10-23

记者昨日获悉,为保证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2019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市教育部门计划于11月22日-26日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306名。东莞市公办学校属事业单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对此次要招聘的306名公办教师有明确的规定。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18年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报考期间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二是社会人员(即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社会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相对应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但所有被录用聘任的考生原则上须在试用期(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毕业生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社会人员延迟一年试用期,对两年内未能取得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退出教学岗位。

对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基础科(含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18年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报考期间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港澳地区毕业生、海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要在40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以及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报考者所学的本科或研究生(硕士、博士)学段对应的专业要与岗位专业相符,或所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技师专业(类别)与岗位专业相符。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或持有两个及以上初级职称、技师资格的,均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但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本次招聘中,招聘岗位学历限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却未招满的岗位,可将学历要求调整为本科及以上延续安排在本地专场(2018年12月进行,另行公告)进行招聘,具体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于11月28日前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http://rlzyj.dg.gov.cn/)和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另行补充公告。(全媒体记者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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