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向中山海关申报进口“气门芯”等商品一批,选择“自主申报、自行缴税”的方式申报并顺利通关。这是海关总署自4月1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试点范围后,中山海关办理的首票“自报自缴”报关单。
“以往我们公司进口机电产品,全程通关时间一般需要几个小时。”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报关主管何权新说,“现在就快多了,自报自缴的商品范围扩大了以后,我们这一批气门芯,从申报、电子审结、缴纳税款、打印税单到放行,整个流程就只用了10多分钟。”
据中山海关介绍,“自主申报,自行缴税”是海关税收征管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重要组成部分。“自报自缴”将涉税报关单审核步骤由“事中”转移到了“事后”,在保证税收审核质量的前提下,货物通关时间将进一步缩短,同时强化了企业如实申报、及时足额纳税的责任。此次海关总署将报关单自报自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申报商品范围也从原来的税则80-82 章扩大至第72至85章、第90 章商品,也带给了企业更多自主空间和通关便利。
中山海关介绍,只要进口符合相关规定范围货物的企业,均可在申报环节自行选择“自报自缴”模式参与试点。从今年1月起,中山海关已试点“自报自缴”改革,通过“互联网科技”和税收征管方式的改变,为守法企业提供快速通关服务。今年1-3月,共办理自报自缴16份报关单,货值62204.89万美元,共征收税款1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