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转发《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并明确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比例。通知自11月30日起执行。
个付比例为5%或15%
广州市人社局明确,对于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以下简称“国家谈判药品”),其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按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分别为5%、15%。
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医保服务管理局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公布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公告,规范配送和结算管理,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供应。记者了解到,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已于10月底明确了首批直接挂网采购品种,采购范围包括国家及省谈判目录药品及国家定点生产目录药品共79个品种。这当中就包括了最新纳入医保目录的17种抗癌药。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医保参保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及特殊医用材料,个人需先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余下费用再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17种抗癌药有限定支付范围
据了解,17种新增国家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6.7% 。但每一种抗癌药都有限定支付范围,即要在范围内才能医保报销。比如阿扎胞苷,医保支付标准为1055元(100mg/支),限定支付范围为:成年患者中1.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中的中危-2及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2.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CMML);3.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分类的急性髓系白血病(AML)、骨髓原始细胞为20%~30%伴多系发育异常的治疗。
假设一位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CMML)的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职职工)用了一支阿扎胞苷,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0%,那么该患者先自付1055×5%=52.75元,可报销(1055-52.75)×80%=801.8元,自己共需支付1055-801.8=253.2元(住院起付线另计)。
记者了解到,在谈判进入医保之前,阿扎胞苷价格大致为2625元(100mg/支)。也就是说,在谈判纳入医保前,参保人要全自费,一支100mg的阿扎胞苷就要2625元,纳入医保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使用该药,个人只需付253.2元(住院起付线另计)。
今年10月底,新成立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人社厅发出第1号文件,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广东省医保药品目录。省医保局1号文件明确了两个时间节点:一是10月31日前,省、广州和深圳三个药品采购平台要将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规定的支付标准实行直接挂网采购,保障国家谈判药品的供应。二是11月30日起,各市要合理确定报销比例,确保参保人享受相应待遇,同时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管理权限,不得将国家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