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河源市和平县公安机关获悉,今年以来,和平县公安机关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始终坚持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和平县公安机关共立涉黑恶九类案件26宗,破获19宗,刑事拘留82人、逮捕63人、移送起诉57人。其中,食品、药品、环境保护领域的案件17宗,刑事拘留17人、逮捕10人。
今年3月,和平公安机关接到缪某举报称,王某诊所销售假药,其8岁的孙子小明(化名)在该诊所买了12包自制鼻炎丸服用后,身体出现重度铅中毒症状。经查,王某伙同其妻曾某在“王氏百草堂”诊所内制作多种药丸向就诊病人销售。检测结果显示,其“鼻炎丸”铅含量为每公斤5.79毫克。4月初,和平县公安局将王某及曾某传唤归案,并查获诊所内各类中药丸32种,共计2868包。在和平公安机关的协调下,王某给予缪某18万元的赔偿,以便小明接受5年以上的后期治疗。
和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和曾某无视国家法律,在没有取得相关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用草药加工生产药丸,产品未经检验就流通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鉴于两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了受害人亲属的谅解,综合考虑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曾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记者/蒋才虎 通讯员/徐精华)